为什么有人想做阉人(为什么叫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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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为什么有人愿意做太监?
为什么有人要做太监。其实古代的那种环境所压迫的情况下,有非常多的。原因是一个男的,不得不做太监,而不是她想不想做太监。有的是想,有的是不得不!所以说我就从这两大原因来给你分析一下为什么古代会有人愿意做太监。
原因一:你们也知道,古代那种生存环境是非常艰苦的。而且,古代人生的孩子又比较多,一个家庭的孩子肯定最少也有四五个。四五个孩子,根本是养不起来的,所以说只能把他们送进宫里做太监来贴补家用。所以很多自己心爱的孩子由于家庭的困难。只能把他们送进宫里了。如果混的好的话可以赚很多钱,混不好的话可能只能自生自灭了。反正现在环境太苦了你,也没有什么家人喜欢,那就直接去做太监得了。
原因二:为了某种目的。有些古代的那些王爷皇位的争夺不是特别激烈嘛,所以说他们只能利用某些人去帮他完成一个间谍的那种目的。情况也是为了钱或是为了家里人或是为了其他的目的,才会去当太监的或者也有可能是会被威胁,所以说才要帮他完成他的目的去帮他争夺那些皇位等等事情。一般这种人就是小人,为了自己的钱财不考虑自己的后生啊,所以说他们虽然坏,但是也特别的傻。
我并不认为古代的太监多就说明他们是愿意去做太监。其实你知道你跟男性切到自己的生殖器官是有多么的痛吗?而且他们不能拥有正常男性所需要的爱。这其实就是一个古代非常残忍的一个事情。皇帝就是为了让那些男的不能接近自己的女人才会搞出这种事情,就算他们当上了主管太监,但是他们心里的痛是没有人能懂的。
古代当太监对身体需要先阉割致残,为啥还是有那么多人争着去当呢?
太监一词,我们从影视剧,书中都能看到,并且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响亮的名字叫“死太监”,“阉人”,“阉狗”等,说话阴阳怪气,翘着兰花指,因生理残缺,所有人都不正眼看他们一眼。经常性被别人拿来取笑当笑话看,毕竟在古代,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说,作为男性,一旦做了太监,家族失去传承,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但即使如此,每个朝代依然会有人争着,抢着,心甘情愿进宫当太监,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来说,家庭原因。古代的家庭受儒家思想影响,多子多福是他们共同的心愿,农业社会里边多子就意味着有人劳动。但碰到灾荒年,一些贫苦人家的人无力承受繁重的家庭负担,只能狠下心把孩子送进宫至少能活命。当然了,并不是说想入宫就能进的去,在入宫以前,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家庭背景身体等各方面条件的调查才能进入,防止有的人有问题,有疾病,给皇宫造成不必要的动荡。
其次,太监一旦进宫,标志着自己也属于朝廷公务员系列,可以每月有月例,也就是工资。虽然说太监也分三六九等但依靠自己的努力加上超好的运气,只要跟对主子,自然水涨船高。尤其那些跟了皇帝,皇后的太监,因为身处权利中心,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在宫斗剧中我们看到靠买消息挣钱的不在少数,有些大臣为了得到皇帝的行踪也会主动给太监塞钱打探消息。历史上,唐朝的太监废立皇帝,而到了明朝中后期,一方面因为皇帝的懦弱,另一方面是为平衡朝局,达到互相牵制,太监逐渐掌握了实权,有名的东厂,西厂,简直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利用职权胡作非为,为非作歹。只听过有清官,没听过有穷太监,尤其那些大太监,上次主子赏赐,下有小太监孝敬,还可以利用职权借机敛财,所以导致了很多人觉得这是一份不错的职业选择,趋之若鹜加入。
古代怎么会有人想到把人变成太监???
太监最初叫"宦官"。"宦"字的本意是"官吏"或者"做官",所以"宦"字经常和"官"字连在一起,叫做宦官,所以有"宦海沉浮"一说。史载,秦始皇始设"中常侍"一职,主要任务是自由出入宫廷、侍奉皇帝及其家属、传达诏令、掌握文书等,这些人被称为宦官。为了防止这些可以自由出入宫廷的宦官们在美女如云的宫中惹事生非,朝廷规定,宦官入宫之前必须先将生殖器阉割掉,宦官因此而成了非男非女的"阉人.
中国古代太监阉割术揭秘
阉割术的存在无疑为宦官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技术方面的前提,而阉割术的长盛不废,则是与宫刑及宦官制度的长期延续相辅相成的。
宫刑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大约出现于夏商时期。在奴隶制时代的所谓“五刑”之中,它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方式,所惩治的对象起初主要是男女之间的淫罪。宫刑是基于维护夫权制婚姻制度的需要而出现的,并为适应最高统治者力图维护其家族血缘关系的纯正性需要而 逐步完善。伴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巩固,皇宫禁苑之内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外加三千粉黛,真可谓是美女如云的花花世界。让那些年轻貌美、仪态万千的美人干粗活未免大煞风景,如果让男女混杂其间又难免会出现一些让皇帝头痛之事,于是被阉割的宦官大量进入宫廷,宫刑的施行范围也渐渐扩大到淫罪之外的各类罪犯。西汉景帝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即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由此,宫刑的性质由单纯的淫罪之刑逐渐演变为减死之刑与免死之刑。
这种变化一方面大大扩充了宫刑阉割对象的来源,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早期宦官皆由罪犯充任的局面,进而对宦官队伍的人员构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司马迁因替罪臣李陵辩护,依律罪当斩首,后以受宫刑免死。
古代宫刑的对象也往往并不限于罪犯本人。死刑重犯,尤其是所谓“大逆不道”的灭族重罪,通常会牵连到子孙。此类宫刑的目的是为了使死刑罪犯断子绝孙,其性质乃是一种间接的“灭族”。明代有名的大太监怀恩就是因叔父犯罪,家族受到牵连,被处以宫刑而入宫为宦官的。清代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曾颁发律令:“嗣后逆案律应拟凌迟之犯,其子孙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已未成丁,均照乾隆五十四年之例,解交内务府阉割”;其年在十岁以下暂时监禁,“年届十一岁时,解交内务府照例办理。”可见,迟至明、清时代仍有将凌迟罪犯子孙阉割为奴的惯例。
古代的宫刑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其执行自然有专门的机构施掌。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此即专门施行宫刑的场所。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值得特别提及的是,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宫刑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这不仅体现在宫刑过程中的无比苦痛,更在于对遭刑者生理及人格的戕害。宫刑所独具的残酷性,很早便引起了人们的非议,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迫于众议也曾数次下令废除宫刑。早在西汉前期,汉文帝即曾下旨称:“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宫)刑,有以易之,具为令。”南北朝时期的北魏政权曾恢复宫刑的法律地位,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岁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至隋朝初年,隋文帝更定新律,规定刑名为死、流、徒、杖、笞五类。由此,包括宫刑在内的其他一些肉刑处罚被正式废除。隋朝之后,尽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仍有宫刑的事例不断出现,但历代王朝的正式刑罚制度中已罕见宫刑之名。
宫刑自隋朝明令废除后,尽管宫刑阉割并未禁绝,毕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例外,宫内所需宦官从来源到数量都难以保证。然而,历代宫廷之中又确实需要众多担负各种差役的宦官存在,宫刑之外其他方式因而随之出现。
方式之一,是强行阉割战俘或宫中优伶。
隋代废除宫刑之后,罪犯所占宦官的比例越来越小。为扩大宦官来源,历代皆有将敌国战俘强行阉割,然后移送宫廷充役的情形发生。据《资治通鉴》记载,隋代曾“捕山獠充宦者” 。此类情况在明朝更为多见。明英宗时期,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率军征伐东苗,竟将俘获的东苗童稚1565人统统强行阉割。英宗得报后,非常愤怒,下旨斥责阮让,觉得这个数目太惊人,会惊扰地方。阮让对皇上辩解道:“用兵诛叛,剪其逆种也。”就是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给予叛臣以毁灭性惩罚,以防止他们再度叛乱。另外,古代宫廷中的优伶、禁军中的兵卒或朝廷官员的随从,因被皇上相中而被强行阉为内官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时,宫廷优伶中有一个叫罗黑的人,因善弹琵琶而被相中,遂遭阉割,并专在宫中教人弹奏。明代一个名叫王敏的军卒,因擅长蹴鞠而被明宣宗相中。王敏随即被强行阉割,成为随侍左右的内侍,在宫内专陪皇上蹴鞠。
方式之二,是掳掠或贩卖边地幼童进行阉割。
掳掠或贩卖边夷幼童加以阉割,至晚从隋朝以后便成为宫中宦官的重要来源之一。自隋、唐而至明、清,之所以会有许许多多的宦官来自岭南、闽中,其中缘由正在于此。唐朝时期的岭南、闽中不过是一片贫瘠之地,但这里的人却温柔、文静、俊美、灵秀。更重要的是,内地是禁止人身买卖的,此等偏远之地则不然。因而自唐代以后,这里从事人口贩卖,尤其是从事幼童贩卖的市场始终兴盛不衰,并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倾覆。其中一些相貌俊秀、聪明伶俐的孩子被贩卖后,再被人阉割,辗转送入宫中。有不少人还因做转手阉人的买卖大发
为什么现在的很多女人都想阉男人???
因为这些雌的跟异性交配的次数太多了,而且最要命的是每次交配之后都被抛弃都不能修成正果既走入婚姻。优秀的女性不会成为任何非合法配偶的泄欲工具,所以想阉男人的雌性,都很低贱,甚至连做人的基本尊严都丧失了。
至于那些满口说男人贱的雌性,基本都离不开男人。最没资格说男人贱的就是那些离不开男人未婚就跟男人自愿性交还非性工作者的雌性,它们才是真正的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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